歷經了大迷路,從飯店再出來,已經晚上八點多快九點了~
還好新村這裡吃的東西多,無力再去吃辣炒雞排,就近去了據說離飯店大約只有100公尺遠的八色豬

【新村。팔색삼겹살】

營業時間:一~ am11:00~pm23:00 
費  用:34,000W /2
人 (約台幣$941)
怎麼走:
2號線新村站(240)六號出口,走到7-11過馬路後,看到KEB銀行往左走十分鐘,在KIA汽車樓下



大家出國前記得多做點功課,為什麼一堆部落客都說八色豬很近只有一百公尺
雖然我之前已經拖著行李走到腿快斷了,但因為快餓扁,所以仍然衝的很快
走到八色豬也要十分鐘左右,是很近沒錯,但一百公尺怎麼可能要走上十分鐘
害我邊走邊想該不會又走錯了,再迷路下去我就信心全無啦!

明顯走超出一百公尺時還沒看到店,我一度想回頭,還好後來找到了
延著大樓走會出現內縮進去大ㄇ字型的凹洞,店家在地下一樓,一隻豬在招牌上很好認



這也是間人氣名店,韓國很多明星或節目都推薦過,看它那樓梯口滿滿的報章雜誌報導跟藝人合照就知道了
【食尚玩家。浩角翔起】也去採訪過




我們去的時候滿滿的人,終於等到快吃完時人清掉一批才照到室內環境~
在韓國吃飯不太用擔心,名店幾乎都有會說中文的對岸同胞朋友在,要不然menu或牆上也有圖片
他們挺習慣觀光客的了~

掀開椅墊,就可以把包包丟進去,不用擔心包包沾滿了烤肉味,很不錯的鐵筒椅
只是要離開時別忘了一起帶走唷~




進門只要比個YA,不用開金口,櫃台就招一位小哥來帶位
(看你幾個人就比幾隻手指丫,不要去了十個人也比Y喔
坐下後用手指戳了一下最上方的套餐(可以2~4人分用)就一切OK啦!
看那位小哥一臉會說中文樣~就問他Can you speak chinese?
他竟然回我,說英文就好,所以不是不會說
後來去幫二位日本妹妹帶位時就很開心的跟人家哈啦了起來,在人家桌邊服務了好久
而幫我們烤了前面二片肉後,就沒來顧到我們這桌,不公平啦!



我覺得會說中文比較方便咩,像我們吃到一半想喝啤酒,因為冰箱就在我們後面
不曉得這裡是自己去拿,還是要請店家拿,看到很多人桌上都有啤酒,但沒看到有人去開過那冰箱~~
想問服務生,他又一直黏在日本妹的桌邊,其它人好像都有他們負責的區塊,所以也不太會過來





上面那隻手就是愛把妹的小哥的~"~

先上一鍋湯跟生菜,肉就火速的送上來了~八色豬特色就是吃用八種醬料去醃的五花肉
口味:原味.人蔘.松葉.香草.味噌.咖哩.辣味

重點是從原味開始烤,一開始就吃了重口味,就吃不出其它的嘍!
他很迅速的把肉上烤盤,烤,翻面,剪剪剪,肉片整齊的落在鐵盤上,動作一氣呵成,快到我都來不及拍





除了五花肉,還有一大鍋的澎拜海鮮湯,有一整隻的小螃蟹跟蝦、蛤蜊、菜、豆腐等~
本來以為它可以例外,不要變成紅咚咚料理,但煮到最後它還是紅成一片,有點小辣

還好店內有冰水機,我平時不吃辣,但這個辣度還能接受,多灌點水就好了

*湯匙、筷子、衛生紙等就在桌邊的抽屜





小菜是可以無限續的,因為它長在我背後,一進門其實就有經過,但那時餓昏了根本沒注意到,所以都沒去補貨



我們點的這個套餐是可以2~4人分食,因為我們二個超餓,全解決掉不會太困難

小菜的部份有一盤豆腐,就擺在老菜面前,我才拍個照回來就不見了,完全沒吃到
醃蘿蔔不錯吃,還有一盤長的像蔥絲,帶點酸甜的醬料,包肉或單吃都很讚,很解膩




我手上那片大家都誤認為紫蘇葉,後來認真的爬了一下文,才知它是韓國特有的芝麻葉
很多部落客說好吃~冏,但我覺得它的香氣跟吃在嘴裡的口感都太強烈,好難接受





大概就是這樣吃的,一片生菜+肉+泡菜+蔥絲,捲起來後一口吞下

韓國用餐習慣:碗要放在桌上,不能拿在手上用餐,還有像這種菜包肉,要一口吞下才是有禮貌

因為單片菜包肉實在有點太大,加了泡菜也會太大,所以我泡菜也沒加,生菜還撕成一半~才方便吃





韓國很多烤肉鐵盤都是斜的,方便油流下去~

八色豬在菜盤裡還有附上一塊四方形插著竹籤的白蘿蔔,不要拿來烤喔~它是拿來清鐵盤上的油跟烤肉後黏住的小雜物


杏胞菇拿來烤會變甜,很好吃~而泡菜是越烤越酸,我還是喜歡吃冰涼的口感~
吃太撐就點瓶啤酒來齁答啦!有樣學樣的點了大家桌上都有的,但可能缺少了冰塊,覺得有點苦




這餐吃的又飽又滿足,只是肉吃太多,雖然我超愛吃肉,到後來都覺得有點膩,油花好像太多了~

但八色豬真的還蠻特別的,如果住在新村的可以來吃看看~



PS~後來還有試了另一間韓國烤肉,那間超好吃喔!!連不愛吃肉的老菜都想在回國前再吃第二次,下次再介紹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ane's mommy 的頭像
    ane's mommy

    ヽ(o´д`)ノ。 公轉自轉的忙碌媽媽星球 。o.゚。

    ane's momm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