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查》 

1.查規範: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已通過「公平交易法對房屋仲介業規範說明」
消費者應謹慎選擇信用可靠、合法仲介公司

2.查房屋資訊:

付定金前,應先到地政機關申請土地、建物〈房屋〉登記簿謄本,查閱所有權人、面積〈坪數〉
有無設定抵押或被查封等,並可查閱都市計畫圖,是否有被規劃為公共設施用地

3.查住戶規約:
住戶規約是公寓大廈的內部法律,購屋者應注意有無特別約定
(如:不能設置冷氣窗、廣告招牌、或管理費過高……等)。 

4.查仲介公司不得指定代書(地政士):
地政士所簽定之契約內容及地政士對產權調查或稅費的分析及節稅規劃
攸關買賣雙方之權益,其客觀、專業、獨立作業都有其必要性
否則代書附庸在仲介體系內,將失去其支撐交易安全之角色

5.多查銀行貸款之額度
利率、付息方式、保證人、時效等等 


《多看》 

1.看建物測量平面圖:

產權登記應有主建築物面積、附屬建物(如陽台、平台等)及共用部分(公共設施)
賣方或仲介常虛灌坪數,使每坪單價顯得很便宜
因此付定金前應詳看所有權狀,計算確實面積

2.看屋況:
注意看牆壁有無漏水的痕跡、附近環境如何、有無公害等。決定購買前
要有緩衝時間,多看、多方比較,以免貿然付定金後才發現房子損失
或不合自己的需要而使權益受損。

3.看契約內容:
訂定契約時,內容應包含
繳費內容-契稅、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地價稅、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及代書費等
應明確註明由買方或賣方繳納
房屋現況-房屋的坪數、價格、內部現狀設備等,都要在契約書上書寫清楚

付款方式-一般可分為四段: 
(1)簽約時付一部份價款。
(2)出賣人備齊辦理移轉登記所需文件,就有關書表證件交給雙方所指定之地政士
〈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或律師時,再交付一部分價款。
(3)繳清一切稅費及增值稅後付一部分價款。
(4)辦妥移轉登記,買方領得所有權狀,並點交清楚後,再繳交尾款。 


《多注意》 

1.注意簽名者:
訂約時要與所有權人簽訂,如代理人代簽,注意是否有授權書
若透過不動產經紀業辦理,應由業者指派經紀人於契約書簽章

2.注意是否已確實審閱:
現在業者多加註「已審閱」或「放棄審閱」的條款,消費者務必經過確實審閱才能簽約
切勿輕易放棄自身權益

3.注意所簽是否為定型化契約:
內政部92年5月修訂頒布「不動產委託銷售契約書範本」
內政部也已公告「不動產委託銷售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買賣契約書內容是買賣雙方主張權利義務的根據,經雙方同意簽立後即生法律效力
所以簽定時,一定要詳細閱讀


※轉貼自財團法人中華民國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e's momm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